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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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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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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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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
昌平区经信局
110114000000

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出具

到现场0

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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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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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60718466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编码:

11110221699569929A3112005009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20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提出申请:(1)注册地在北京市的市场主体,企业法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有权查询自身公共信用信息;(2)非企业法人,应取得法人的书面授权。(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商请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用信用报告查询和专用信用报告信息异议处理事项的函》附件一 第一款)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网上申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
现场查询: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五层1号综合窗口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用处负责专用信用报告的数据管理、维护、报告出具及使用指导工作。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注册地在北京市的市场主体提交的材料齐全、申请表填写完整无空白,符合法定形式。2、申请表中的申请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营业执照一致。3、委托书签字清晰,与经办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委托书委托日期包含申请日日期。

办理结果:提供报告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注册地在北京市的市场主体提交的材料齐全、申请表填写完整无空白,符合法定形式。2、申请表中的申请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营业执照一致。3、委托书签字清晰,与经办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委托书委托日期包含申请日日期。

办理结果:提供报告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版)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其他:undefined

一、《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版)》申请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

其他要求: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二、营业执照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容缺后补

数量要求:副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仅供查验);副本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

其他要求:(可容缺后补)

样例下载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四、受托人《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版)》查询授权委托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五、受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件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申请材料总要求: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非法人本人办理需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办理需要)、申请表(含承诺书)。

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版)

结果名称:

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版)

结果样本:

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版)(2024版)模版.pdf

有效时间:

无时限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拓展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领域的通知

制定机关: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依据名称: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拓展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领域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京经信发〔2024〕43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拓展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领域的通知》(京经信发【2024】43号),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托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2023年实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工作成效基础上开展拓展实施,实现42个重点领域全覆盖;应用主体范围涵盖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适用领域涵盖金融、商务经营活动和行政管理活动;服务模式进一步拓展,不断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服务能力,并通过多种渠道向市场主体推送报告领取信息,实现“一键获取、一码通行,一纸证明”,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信任感和安全感,为市场主体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1.问:是否需要法人亲自办理?

答: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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