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律师出具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二十一条情形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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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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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7861216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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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法定本级行使
无数量限制
全区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自办件
5(工作日)
0.5(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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