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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医疗保障局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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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昌平区医保局
110114000000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到现场1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3:00,周六0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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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93号1号楼一层1-7号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2层2-6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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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69747671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221MB16846193300073600100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申请家庭应当填写《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授权区医疗救助主管部门对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核查,同时提交上一自然年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以下证明材料: ①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 ③年度收入证明和相关财产证明。 ④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⑤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或北京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以及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分割单。 ⑥其他证明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对申请家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昌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医保服务大厅一层1-7号综合窗口;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2层2-6号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69747671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医疗保障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材料齐备予以受理

办理结果: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审查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社保所通过信息核对等方式,完成信息核对等家庭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调查核实,并在村居委会完成第一次公示。街乡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办理结果:完成审核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复核材料,在村居委会完成第二次公示。

办理结果:完成审批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不予批准决定书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undefined其他:undefined

一、居民户口簿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二、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三、年度收入和对应财产材料文件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五、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北京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六、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分割单费用结算分割单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七、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补充材料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申请材料总要求:

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不予批准决定书

结果名称:

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不予批准决定书

结果样本:

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不予批准决定书.jpg

有效时间:

做出不予批准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8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九条 本市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章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职能由民政部划转至医保局)

1.问:申请家庭可到什么地方申请救助申请?

答:申请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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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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