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22100010289193110221337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无 |
实施机构 |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 ||
处罚的行为 | 对未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维护管理档案或者建立档案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
处罚的种类 | |||
处罚的幅度 | 管理责任人未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维护管理档案或者建立档案不符合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715410 |
||
投诉监督方式 |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