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港澳签注签发(个人旅游签注-市级)
到现场1次
自然人
承诺件
11110000000029030A3000163105007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国
国家级垂管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60
7(工作日)
网上预约
收费
是
是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公安分局
法定机关
区级
分条件办理(市区)
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业务:军人、武警、华侨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商务或其他签注;通过网上预约系统选择到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的。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业务:首次、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港澳旅游、探亲、逗留签注;通过网上预约系统选择到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的。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办理业务:首次、换发、失效重新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网上申请并通过网上预约系统选择到派出所受理点的。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回执;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办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结果:1.审批通过的,按照受理回执预约取证日期制作完成证件;2.审批未通过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制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一、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签发
(一)身份证件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员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2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还需提交
1持《北京市居住证》人员
2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
3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商务签注除外)
有效期内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加盖公章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三)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1、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有效期三个月
(四)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
2、出国(境)任务审查批件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五)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
1、监护关系材料(如出生证、直接载明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2019年1月1日后在京完成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并提交过监护关系材料的,再次在京申办上述三类证件,可免予提交监护关系材料。
3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
监护人授权委托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六)、往来港澳通行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有效期须超过拟申请签注有效期30日以上
申请材料总要求:《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在受理现场手工填写或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
往来港澳通行证
结果名称:
往来港澳通行证
结果样本:
有效时间: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十年期、五年期两种。其中:已满十六周岁的,签发十年期往来港澳通行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签发五年期往来港澳通行证。
收费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旅游签注,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
收费依据:
设定办理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依据:【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17〕943号)三、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4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一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收费标准的依据:【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17〕943号)三、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4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一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部门规章】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的办法,以利于维护和保持香港和澳门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通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在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通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第十二条: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
1.问:是否可以自助办理
答:自助机只能申请香港签注一次,申请香港签注两次的必须窗口办理。取证时间按照规定日期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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