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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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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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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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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认定

到现场0

北京市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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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一层1-7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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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69747043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102816Q3112040015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25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第四条 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本单位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三)参照相关管理规范,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   (四)重视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实施和转化运用;   (五)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第五条 申报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在满足第四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部门和人员设置;   (二)持续加强创新活动,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保持增长;   (三)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拥有一定的专利申请量和有效发明专利;   (四)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运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40%;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的,近三年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初审件

法定办结时限:

13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3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请将填写好的《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请书》电子版原件(Excel文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申报单位证明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材料》电子版原件上传至系统。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