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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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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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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221735097683Y3110216425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处罚的行为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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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010292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昌平科技园区创新路8号执法站【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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