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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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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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1110221000102808M3000713001000
行政确认
上级下放
无数量限制
全区
国家级垂管系统

办理信息
联办件
90(工作日)
9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
法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
区级
分条件办理(市区)
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地市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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