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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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3:00,周六0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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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221MB168461933110741003000
行政确认
法定本级行使
无数量限制
全区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0(工作日)
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昌平区医疗保障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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