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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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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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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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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

到现场1

北京市

昌平区延寿镇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1:30; 下午: 13:3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中午11:3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00 - 12:00; );昌平区阳坊镇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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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延寿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景陵村南综合窗口 昌平区阳坊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心南街29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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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0103090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2210001028919311072104300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1

通办范围:

全市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一、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申请奖励扶助的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奖励扶助: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人员;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3.1973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子女的行为;   4.依法生育的子女现存一个,或均死亡现无子女。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公布;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布;   4.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复核、确认并公布;   5.市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33号) 二、“半边户农村居民奖励扶助”的基本内容 “半边户农村居民奖励扶助”是指半边户家庭中本市农村居民一方年满60周岁时单方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奖励扶助金。此项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农村地区开始施行。 奖励扶助对象申请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为“半边户”计划生育家庭,且本人具有本市农村居民户籍; 2.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3.1973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子女的行为; 4.现只有一个子女。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5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级初审并张榜公示,区级审核确认公布。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1.提交材料中需要原件与复印件时,复印件由收取原件工作人员复印或直接进行电子扫描(电子高拍)上传,不需要申请人复印; 2.复印件统一为A4纸。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