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何种群体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

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一卡通)的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补贴:1.劳动年龄内(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2.残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并按规定继续缴费的,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且在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完成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或继续缴费后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并按规定一次性补缴职工医疗保险差额年限费用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的,可享受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补贴;4.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且在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完成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按月享受待遇的缴费年限,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未达到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1.基本养老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补贴14%;2.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0%为基数,补贴6%;3.失业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为基数,补贴1%。特别提示: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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