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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对养殖者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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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养殖者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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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22400008775933110218707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处罚的行为 养殖者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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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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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10)81298395【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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