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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区公安分局
对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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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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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9006R3110207686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区公安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区公安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国家级垂管系统 权力来源
处罚的行为 对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道路交通安全违反行为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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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43(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2【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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