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有什么区别?

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纳税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有以下区别:《纳税记录》包括:纳税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原凭证号码、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入(退)库时期、入(退)库日期、实缴(退)金额。是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设计和确定的税收票证式样,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监制章,并加盖征税专用章。纳税人可通过自助机打印或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包括:纳税人姓名、纳税人身份证件类型、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所得项目、税款所属期、申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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