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22700009780XL3110208049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无 | |
| 处罚的行为 |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2001年修正本)【第24条】【第1款】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制造、销售冥票和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第35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17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五章& 罚 则 【第22条】【第2款】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殡葬管理条例》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显示更多

设定依据
无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