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9854693000430062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征收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 所属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 否 | 征收种类 | 税收 |
征收结果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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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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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 ||||
受理 |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内容完整。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即时受理。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展开】 | 符合条件的受理,不符合条件一次性补正或退回【展开】 | ||
审查与决定 | ||||
决定 |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内容完整。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即时受理。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展开】 | 符合条件的受理,不符合条件一次性补正或退回【展开】 | ||
颁证与送达 | ||||
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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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 |
申请材料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 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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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期货保税交割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81503,政策依据:财税〔2010〕108号),应报送: | |||||||
(一) | 当期期货保税交割的书面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单、保税仓单等资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81506,政策依据:财税〔2015〕35号),应报送 | |||||||
(一) | 当期期货保税交割的书面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割结算单、保税仓单等资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83907,政策依据:财税〔2012〕97号),应报送 | |||||||
(一) | “中国熊猫普制金币授权经销商”资格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办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的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有机肥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92203,政策依据:财税〔2008〕56号),应报送: | |||||||
(一) | “变更肥料登记证审批”告知承诺书文本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五、9.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011608,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6 号),应报送: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六、6.防汛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011603,政策依据:财税〔2 001〕39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5 号),应报送: | |||||||
(一) | 防汛专用车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七、无偿援助项目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124302,政策依据:财税〔2002〕2号),应报送: | |||||||
(一) |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销售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具的无偿援助项目免征增值税材料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 | 委托他人采购委托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八、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061005,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22号)应报送 | |||||||
(一) | 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九、10.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061005,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9 年第 22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1 号、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6 号),应报送: | |||||||
(一) | 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有轨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061006,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9 年第 22 号),应报送 | |||||||
1 | 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十、“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120601,政策依据:财税〔2017〕93号),应报送: | |||||||
(一) | 母亲健康快车专用车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十一、来华专家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129909,政策依据:财税〔2001〕39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6 号),应报送 | |||||||
(一) | 专家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十二、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列入免税图册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12991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应报送: | |||||||
(一) | 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十三、14.留学人员购买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129912,政策依据:财税〔2001〕39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5 号),应报送: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十四、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自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129915,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6 号),应报送 | |||||||
(一) | 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自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十五、16.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有关人员自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129916,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6 号),应报送: | |||||||
(一)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十六、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129917,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应报送 | |||||||
(一) | 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十七、已购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11704,政策依据:财税〔2004〕134号),应报送 | |||||||
(一) | 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的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公有住房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十八、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适房继续用于经适房房源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11705,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应报送 | |||||||
(一) | 经济适用房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十九、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及附属用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11706,政策依据:财税字〔2000〕176号),应报送 | |||||||
(一) | 军地双方土地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十、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0,政策依据:财税〔2000〕130号),应报送 | |||||||
(一) | 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建房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十一、夫妻之间变更房屋、土地权属或共有份额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3,政策依据:财税〔2014〕4号),应报送 | |||||||
(一) | 财产分割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十二、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不相等的差额征收的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4,政策依据:财法字〔1997〕52号),应报送 | |||||||
(一) | 交换双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十三、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减免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6,政策依据:财法字〔1997〕52号),应报送: | |||||||
(一) | 土地、房屋被政府征用、占用的文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十四、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减征或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7,政策依据:财税〔2008〕62号),应报送 | |||||||
(一) | 住房灭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重新购置住房合同、协议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十五、棚户区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9,政策依据:财税〔2013〕101号),应报送 | |||||||
(一) | 棚户区改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及购买改造安置住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 | 个人首次购买安置住房材料或诚信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 | (4)家庭唯一住房材料原件,家庭唯一住房材料复印件或诚信保证书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十六、棚户区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20,政策依据:财税〔2013〕101号),应报送 | |||||||
(一) | 棚户区改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及购买改造安置住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十七、棚户区被征收房屋取得货币补偿用于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11721,政策依据:财税〔2013〕101号),应报送 | |||||||
(一) | 棚户区改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及购买改造安置住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十八、棚户区用改造房屋换取安置住房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11722,政策依据:财税〔2013〕101号),应报送 | |||||||
(一) | 棚户区改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及购买改造安置住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十九、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及以下减按1%征收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8、15011724,政策依据:财税〔2016〕23号),应报送 | |||||||
(一) |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家庭唯一住房材料或诚信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十、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以上减按1.5%征收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25,政策依据:财税〔2016〕23号),应报送 | |||||||
(一) |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家庭唯一住房材料诚信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十一、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下减按1%征收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26,政策依据:财税〔2016〕23号),应报送 | |||||||
(一) |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家庭第二套住房材料诚信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十二、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90平米以上减按2%征收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27,政策依据:财税〔2016〕23号),应报送 | |||||||
(一) |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家庭第二套住房材料诚信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十三、37.青藏铁路公司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及运输主业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33301,政策依据:财税〔2007〕11 号),应报送: | |||||||
(一) | 土地、房屋用于办公及运输主业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十四、38.企业改制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52401,政策依据:财税〔2013〕 53 号),应报送: | |||||||
(一) | (1)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2)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十五、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务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81502,政策依据:财税〔2003〕141号),应报送 | |||||||
(一) | (2)财产处置合同(协议)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1)中国人民银行撤销该机构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十六、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83903,政策依据:银发〔2000〕21号),应报送 | |||||||
(一) | 清理整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十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过程中规定的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83904,政策依据:财税〔2003〕212号),应报送 | |||||||
(一) | 处置不良资产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十八、4家金融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83905,政策依据:财税〔2013〕56号),应报送 | |||||||
(一) | 处置不良资产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三十九、承受荒山等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99901,政策依据:财法字〔1997〕52号),应报送 | |||||||
(一) |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用途相关材料、承受土地性质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十、社会力量办学、用于教学承受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101402,政策依据:财税〔2001〕156号、财税〔2004〕39号),应报送 | |||||||
(一)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二) | 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十一、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二期项目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122602,政策依据:财税〔2011〕80号),应报送 | |||||||
(一) | 土地、房屋用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十二、售后回租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129902,政策依据:财税〔2012〕82号),应报送 | |||||||
(一) | 融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十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单位用于教学、科研承受土地、房屋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129903,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应报送 | |||||||
(一) | 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十四、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129904,政策依据:财税〔2008〕24号),应报送 | |||||||
(一)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十五、个人房屋被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129905,政策依据:财税〔2012〕82号),应报送 | |||||||
(一) |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十六、个人房屋征收房屋调换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129906,政策依据:财税〔2012〕82号),应报送 | |||||||
(一) |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十七、外交部确认的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129999,政策依据:财法字〔1997〕52号),应报送 | |||||||
(一) | 外交部出具的房屋、土地用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十八、4 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03〕21 号),应报送: | |||||||
(一) | 处置不良资产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四十九、69.个体工商户与其经营者个人名下之间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2〕82 号),应报送: | |||||||
(一) | 个体工商户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其他;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五十、70.合伙企业与其合伙人名下之间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2〕82 号),应报送: | |||||||
(一) | 合伙企业与其合伙人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其他;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五十一、53.承受荒山等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099901,政策依据:财法字〔1997〕52 号),应报送: | |||||||
(一) |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用途相关材料、承受土地性质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五十二、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取得安置住房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28, 政策依据:财税〔2018〕135 号),应报送 | |||||||
(一) |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安置住房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展开】 |
五十三、55.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取得安置住房土地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 011729,政策依据:财税〔2018〕135 号),应报送 | |||||||
(一) |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土地用于安置住房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展开】 |
五十四、56.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安置住房房源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 30,政策依据:财税〔2018〕135 号),应报送 | |||||||
(一) |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购买住房作为安置住房房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展开】 |
五十五、(2)社会力量办学、用于教学承受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 码:15101402,政策依据:财税〔2001〕156 号、财税〔2004〕39 号),应报送: | |||||||
(一) |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2)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展开】 |
五十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92303,政策依据:财税〔2017〕55 号),应报送 | |||||||
(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五十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 5092304,政策依据:财税〔2017〕55 号),应报送 | |||||||
(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五十八、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122601,政 策依据:财税〔2005〕23 号),应报送 | |||||||
(一) | 土地、房屋用途相关材料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五十九、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二期项目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122602,政策依据:财税〔2011〕80 号),应报送 | |||||||
(一) | 土地、房屋用途相关材料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六十、售后回租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129902,政策依据:财税〔2012〕82 号),应报送 | |||||||
(一) | 融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六十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公共单位用于教学、科研承受土地、房屋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129903,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应报送: | |||||||
(一) | 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六十二、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129904, 政策依据:财税〔2008〕24 号),应报送 | |||||||
(一)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六十三、65.个人房屋被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12 9905,政策依据:财税〔2012〕82 号),应报送: | |||||||
(一) |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六十四、个人房屋征收房屋调换免征契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5129906,政策依据:财税〔2012〕82 号),应报送 | |||||||
(一) |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六十五、67.外交部确认的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 5129999,政策依据:财法字〔1997〕52 号),应报送 | |||||||
(一) | 外交部出具的房屋、土地用途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六十六、.4 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03〕21 号),应报送 | |||||||
(一) | 处置不良资产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六十七、69.个体工商户与其经营者个人名下之间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2〕82 号),应报送: | |||||||
(一) | 个体工商户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其他;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六十八、合伙企业与其合伙人名下之间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2〕82 号),应报送 | |||||||
(一) | 合伙企业与其合伙人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其他;纸质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六十九、7.森林消防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125002,政策依据:财税〔2001〕39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5 号),应报送: | |||||||
(一) | 森林消防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凭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七十、部队改挂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129914,政策依据:财税〔2018〕163 号),应报送: | |||||||
(一) | 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单位提供的《改挂车辆牌证换发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七十一、2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09, 政策依据:(财税〔2010〕94 号) | |||||||
(一) | (1)房屋转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2)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就婚姻状况申报的承诺书(原件查验后退回)。 (4)家庭唯一住房相关材料或诚信保证书。【展开】 |
七十二、(2)36.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家政 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2701,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6 号),应报送: | |||||||
(一) | (1)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机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土地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七十三、39.中国电信收购 CDMA 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52514,政策依据:财税〔2009〕42 号),应报送: | |||||||
(一) | 收购合同、决议、批复等相关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七十四、40.企业改制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 5052515,政策依据:财税〔2018〕17 号),应报送: | |||||||
(一) | (1)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相关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七十五、41.事业单位改制企业承受原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 15052516,政策依据:财税〔2018〕17 号),应报送: | |||||||
(一) | (1)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相关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七十六、42.公司合并后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5 2517,政策依据:财税〔2018〕17 号),应报送: | |||||||
(一) | (1)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相关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七十七、43.公司分立后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5 2518,政策依据:财税〔2018〕17 号),应报送: | |||||||
(一) | (1)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相关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七十八、44.企业破产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征或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52519,政策依据:财税〔2018〕17 号),应报送: | |||||||
(一) | (1)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破产或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债权人债务情况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债权人提供) (3)非债权人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非债权人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查验后退回)。(非债权人提供)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七十九、45.承受行政性调整、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5 2520,政策依据:财税〔2018〕17 号),应报送: | |||||||
(一)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八十、46.承受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 5052521,政策依据:财税〔2018〕17 号),应报送: | |||||||
(一) |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八十一、47.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增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5 2522,政策依据:财税〔2018〕17 号),应报送: | |||||||
(一) |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八十二、48.债权转股权后新设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52523,政策依据:财税〔2018〕17 号),应报送: | |||||||
(一) | (1)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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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展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第一款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展开】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务院令第22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