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07
1111022700009780XL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对本市居民同澳门居民离婚进行登记
1111022700009780XL300071100100010
1111022700009780XL3000711001000
0
aca075be-a2e3-4edf-8fd8-38c3ffae166d
536a4fe5-e887-4dc1-93b2-d74adcdfbd09
3
07
怀柔区民政局
110116000000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中午(延时)11:30-13:30,下午13:30-17:00;周六延时服务: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26号一层1-8号窗口
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来源: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15〕230号)第五十五条 )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IS_GUIDE":"0","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ISMONVEINCENTER":"","YESNO_CITY_UNICOM":"0","CROSS_AREA":"","DATA_FLAG":"","ISSHOHCENTER":"","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民政局","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POWER_NAME":"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ITEM_ATTRIBUTE":"01^03^11","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CROSS_AREA_ATEXT":"","SPEAK_DISABILITY_GRAD":"","AGE":"","REGISTER":"","BGSYSTEM_APPROVAL_OTH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1","WIT_DISABILITY_GRAD":"","APPROVAL_TYPE":"0","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H0800100","DISABILITY_TYPE":"","MIND_DISABILITY_GRAD":"","POWER_ATTRIBUTE":"1","ACCEPTSERVICE":"99","ONLY_ID":"1f34526b-81ed-11ea-8de7-fa163e4f9ad9","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0","APP_CODE_NAME":"","YWBLX_ID":"4d6a0d93-940a-48d5-9dee-0b8432f84cfd","HOLDER":"","VERSION":"20240314"}
[]
0
1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本市居民同澳门居民离婚进行登记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2

    到现场次数

  • 22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来源: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15〕230号)第五十五条 )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中午(延时)11:30-13:30,下午13:30-17:00;周六延时服务: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26号一层1-8号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632696【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711001000 事项编码 1111022700009780XL3000711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700009780XL300071100100010 进驻大厅类型 专业分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