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110227000097914X3000113101003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三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展开】 | ||
权力来源: | 无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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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县级财政部门) | 怀柔区财政局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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