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营利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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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我要开营利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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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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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tbs.bjhr.gov.cn:8080/fcomb/ssoLogin;http://ztbs.bjhr.gov.cn:8080/fcomb/ssoLoginFr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我要开营利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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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227766299341A3113249167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实施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所属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委员会、区消防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一层综合窗口
受理条件 如果您要开一家营利性幼儿园,请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 首先应具有一处已完成经营/办公地址备案的经营场所,工商注册时不能使用虚拟地址。若尚未申请营业执照,请前往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index)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和涉税事宜。 2、 若已有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 携带材料清单要求的材料前往政务大厅,在政务专员的指导下办理其他业务。 政务专员将材料交各部门并联审批,通过后联系您领取。3、 若经营面积大于300㎡且装修费用大于100万元,请在装修前自行登录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beijing.gov.cn/)申请施工许可;装修完成后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选择在线办事中的在线申报→住建委→市、区住建委,选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进行申报。最后,您的经营场所在开业前要符合消防验收标准,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才能申报消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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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1)核对申请材料人是否符合审核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展开】
受理【展开】
审查与决定
决定5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形式符合相关要求【展开】审批通过【展开】
颁证与送达
发证1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结果名称

1、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

3、民办学校正式设立批准书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其他:

申请材料

情形引导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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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食品经营许可证
结果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食品经营许可证.jpg
有效时间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
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jpg
有效时间三年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批准书
结果名称民办学校正式设立批准书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txt
有效时间依实际情况定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结果名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结果样本.jpg
有效时间无时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结果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结果文书类型登记表
结果样本1600318023(1) (2).jpg
有效时间依实际情况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样本.jpg
有效时间施工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证照为电子证照。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发布号令(文号)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展开】
【部门规章】《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依据名称《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展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发布号令(文号)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展开】
【行政法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2006年11月3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八条 民办学校变更办学地址或者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外增设教学地点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地点的,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未备案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展开】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

服务承诺

到现场次数1次

法定办结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0687447【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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