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22678899335013113249171000 | 服务对象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平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平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一层综合窗口5-10号窗口 | ||
受理条件 |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网上申请,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申请人自备,电子) 二、 (一)房屋权属文件(政府部门核发,电子) (二)租赁房屋的还需 1、租赁协议(申请人自备,电子) 2、产权人同意装修文件(申请人自备,电子) (三)现状改建项目及其他应办理规划手续的工程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电子) 三、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含 (一)施工合同协议书(申请人自备,电子) (二)应招标项目提交: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政府部门核发,电子) (三)非招标项目提交: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申请人自备,电子) 四、 (一)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电子) (二)项目装修情况说明(申请人自备,电子) 上传要求 1、上传资料全部为pdf格式; 2、需申报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1024*768); 3、pdf文件不超过30M 4、每个类型要件只能上传一个pdf,多张照片,按顺序导入一个pdf文件中。申报人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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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无
设定依据
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