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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外国人和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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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外国人和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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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22856361642303110211097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30条】对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外国人和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收缴就业证和许可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30条】对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外国人和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收缴就业证和许可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名称 对外国人和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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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086610【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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