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02
1111022969638366XB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
1111022969638366XB3110211104000
0
f4b133d5-5ff4-484d-af25-3833885dd2f6
06486d83-b9ac-11e9-90a7-00fff2253a5c
2^3
02
延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0119000000
{"VERSION":"20211231","ONLY_ID":"25962913-81ed-11ea-8de7-fa163e4f9ad9","IS_CONSTRUCTION":"0","POWER_NAME":"对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POWER_CODE":"C1114000","POWER_ATTRIBUTE":"1","ITEM_REALITY_USELEVEL":"","YWBLX_ID":"06486d83-b9ac-11e9-90a7-00fff2253a5c"}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22969638366XB3110211104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对缴费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十五条行为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对缴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阻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察职权,拒绝检查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拒绝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的; (四)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查询问书的; (五)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的; (六)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 (七)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上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处罚结果名称
显示更多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10115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53号东一楼1号接待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