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全面启动 26省区市身份证可在京换补

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全面启动 26省区市身份证可在京换补

日期:2016-09-19 17:14:00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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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全面启动 26省区市身份证可在京换补

  9月18日市公安局通报,从9月20日起,北京全面启动与各省市自治区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受理工作,除已经启动的京津冀等10个省市外,这次又启动了河南、山东、黑龙江等16省市自治区户籍群众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至此,除证件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省市自治区,各地市民在京以及北京市民在全国各地,都可以办理补领、换领身份证业务。

  2016年8月下旬,北京和天津警方最早试点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随后,北京警方在短时间内可受理的范围扩大至10个省市,此次又启动了河南、山东、黑龙江、安徽、山西、四川、辽宁、吉林、甘肃、湖南、浙江、重庆、贵州、云南、宁夏、青海16省市自治区异地补领、换领身份证业务。据统计,自北京启动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工作起,已经受理了外省市公民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2536件。

  此外,暂时还不能实现异地受理的区域包括内蒙古、广西、新疆、西藏4个自治区以及吉林、四川、黑龙江、辽宁、青海的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因公安部目前正在进行相关信息系统改造,相关业务暂缓。如果北京市民在这些地区,同样无法异地办理。警方介绍,2017年7月1日,全国所有区域将全部完成联网,届时少数民族文字的登载问题将得以解决。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京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以上26省市自治区户籍人员,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申领人可就近向全市城区近郊区范围内的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远郊区的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分局,市民可到所在的城区派出所或户籍大厅申请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目前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系统不支持照片扫描。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将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收费为全国统一标准,即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孙宏阳)

  链接

  暂时无法异地换补地区

  1. 广  西  全区

  2. 西  藏  全区

  3. 新  疆  全区

  4. 内蒙古  全区

  5. 吉  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6. 四  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

  7. 黑龙江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8. 辽  宁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9. 青  海  黄南藏族自治州、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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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tzgg/201609/t20160919_24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