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平房过道将写入不动产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平房过道将写入不动产证

日期:2017-03-22 15:01:00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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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抑制恶炒学区房乱象,市住建委正式发文要求——平房过道将写入不动产证

  在市教委表态“平房过道不能入学”之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式发文要求平房过道要“验明正身”并写入不动产证。3月21日,面向社会征求两个月意见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正式发布。这份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对住宅平房进行现场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标注为“通道”并写入不动产证,从而抑制恶炒学区房的乱象。

  一个平房院里的过道,既不能住人,也摆不下大件家具,却因为有房本甚至能落户,被炒成了上百万元的“学区房”。2016年,一个11平方米的平房过道在房屋中介网站上喊出150万元的高价叫卖。据当时该中介网站上披露的信息,这一“房产”被命名为“大耳胡同0居”。所谓“0居”,其实就是一个平房院子里供人走动的过道。虽然不能在此建房,却有房本甚至可落户,同时还能“对口师大附中、实验一小前门分校学区”。除了非居住功能的过道,一些平房的厕所也成为落户单位,以“学区房”名义进行买卖交易。这类奇葩“学区房”,也折射出学区房非理性交易的乱象。

  这种“过道房”是如何产生的?据悉,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平房院落经过分割,即使现状是过道,其规划用途也为住宅。但这对买房人来说,则存在后续落户、交易等方面的巨大风险。随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3月21日发布的这份文件落地,擅自将住宅平房一间分割为多间的行为将被严格约束,从而抑制恶炒学区房的乱象。根据新规,住宅平房房产测绘成果应当办理审核,房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等进行审核。

  与此同时,如果住宅平房因新建、翻改建或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等情形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除其他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这也就给住宅平房新建、翻改建和分割设置了一道门槛。如果新建、翻改建和分割后平面布局与以前的测绘成果或相关政策不符,也就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通知》规定,将严格依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进行测绘成果审核和不动产登记,严控住宅平房擅自分割的行为。

  此外,《通知》针对既有存量做出规范,要求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住宅平房进行现场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眼下,本市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即将启动,对于“过道学区房是否真正学区房”一说,市教委明确表示:“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当这些“过道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为“通道”,也为市教委及其它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提供了依据。据了解,该《通知》将从2017年4月10日起执行。(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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