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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保密局公告 2020年 第1号

来源:北京市国家保密局 日期:2020-03-27 11:0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要求,依据国家保密局有关公告精神,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延长我市二级、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和乙级保密资质单位的证书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

  各保密资格(资质)单位在妥善安排复工复产的同时,要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北京市国家保密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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