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北京市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教委
  • 市科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民族宗教委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交通委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应急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审计局
  • 市广电局
  • 市文物局
  • 市体育局
  • 市统计局
  • 市园林绿化局
  • 市金融管理局
  • 市国动办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医保局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市中医局
  • 市药监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文化执法总队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市档案局
  • 市新闻出版局
  • 市电影局
  • 市版权局
  • 市政府侨办
  • 市贸促会
  • 市委编办
  • 市消防救援总队
  • 市保密局
  • 市总工会
  • 市残联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市地震局
  • 市气象局
  • 市烟草专卖局
  •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 北京邮管局
  • 市排水集团
  • 市电力公司
  • 市热力集团
  • 北信基础设施公司
  • 市自来水集团
  • 市燃气集团
  • 北京铁塔公司
  • 副中心管委会
  • 临空区(大兴)管委会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北京海关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公告

日期:2020-11-24 10:26:00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字号      
 为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工作部署,方便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0年11月21日起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1月21日起所有食品经营许可项目(含新办、变更、延续、补办)均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不包含“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包括正本、副本。发放的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其效期内继续有效。

  二、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可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https://banshi.scjgj.beijing.gov.cn),进入食品经营网上办理页面后,在“证书下载”菜单中下载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可根据需要打印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件

  三、申请人打印有困难的,可以在申请许可时提出打印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件的需求,由负责许可的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打印。

  四、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允许食品经营者以电子形式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允许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件

  五、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单位,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许可业务时,无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我局将按要求在本局网站公示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公众可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验许可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http://banshi.beijing.gov.cn/tzgg/202011/t20201124_426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