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6#能源站 项目核准的批复 副中心发改(核)〔2020〕19号

日期:2021-01-04 15:24:00 来源: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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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6#能源站项目核准的请示》(北燃经文〔2020〕247号)和《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6#能源站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北燃经文〔2020〕248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6#能源站规划及用地有关意见的复函》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6#能源站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0901街区职工周转房(北区)项目范围内,为北京城市副中心0901街区职工周转房(北区)项目12个地块进行供冷、供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能源主站、能源站子站及地埋管换热系统。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6112万元,全部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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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tzgg/202101/t20210104_42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