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春明西路(运河东大街-云帆路)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京北投〔2020〕483号)、《关于报送春明西路(运河东大街-云帆路)综合管廊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京北投〔2020〕48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建设春明西路(运河东大街-云帆路)综合管廊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管廊干线长度1917米,采用2~4舱结构建设,同步建设支管廊。入廊管线包括给水、再生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等。
二、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536万元,全部由你单位筹措解决。
三、请你单位按照适用、适度原则,切实优化方案,控制成本。
四、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应当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五、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