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北副一二220千伏线路迁改(京唐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京电发展〔2021〕129号)和《关于核准北副一二220千伏线路迁改(京唐城际铁路)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21〕102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北副一二220千伏架空线迁改(京唐城际铁路)工程“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函〔2021〕0019号)和北京市电力管理办公室《关于对清水110千伏等3项电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登记的意见》(电管办稳评〔2021〕4号)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北副一二220千伏线路迁改(京唐城际铁路)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副一二220千伏线路迁改(京唐城际铁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通州区宋庄镇白庙村及北刘各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迁改工程北起北副一二220 千伏线路现状15#塔,沿现状电力架空线向南,在现状16#塔北侧转向东南上跨通燕高速公路后,于现状17#塔西侧转向南上跨现状京哈铁路和在建京唐城际铁路,最终与北副一二220 千伏线路现状20#塔相接。本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约1800 米(以上规模以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工程总投资1310万元。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项目单位应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提出延期申请。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