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关于北副(原北通)一二220kV线路迁改 (副中心运营中心)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1-08-09 15:49:00 来源: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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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副(原北通)一二220kV线路迁改(副中心运营中心)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京北投〔2021〕211号)和《关于北副(原北通)一二220kV线路迁改(副中心运营中心)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京北投〔2021〕212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北副(原北通)一二220KV线路迁改(副中心运营中心)工程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通)函〔2021〕0020号)等文件,经研究,同意由你单位实施北副(原北通)一二220kV线路迁改(副中心运营中心)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副(原北通)一二220kV线路迁改(副中心运营中心)工程。

  二、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通济路以东片区,位于通济路和明德街交叉口的现状北副(原北通)一二34#至36#(电缆终端塔)段。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双回架空线路250米,新建电缆终端塔1基,新建电缆隧道441米,新建电缆折单长度755米。相关规模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批复为准。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101万元。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七、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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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tzgg/202108/t20210809_427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