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1201街区FZX-1201-0019、0020、004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0016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0039地块A51医院用地(配建“国际人才社区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1-08-16 10:25:00 来源: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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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中心发改(核)〔2021〕6号

  北京碧桂园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1201街区FZX-1201-0019、0020、004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0016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0039地块A51医院用地(配建“国际人才社区住房”)项目核准的请示》(碧桂园阳光〔2021〕2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1201街区FZX-1201-0016、0019、0020、0039、0040地块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通]供审函[2020]00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规自出〔合〕字[2021]第0040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碧桂园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1201街区FZX-1201-0019、0020、004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0016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0039地块A51医院用地(配建“国际人才社区住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北京城市副中心12组团北部1201街区西侧。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124063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240663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办公、医院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617707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碧桂园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有关持有经营事宜应严格按照挂牌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开展。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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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tzgg/202108/t20210816_427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