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保密局公告 2021年 第3号

来源:北京市国家保密局

日期:2021-12-28 16:08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据国家保密局有关公告精神,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

  一、凡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二级(乙级)、三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

  二、凡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二级(乙级)、三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已取得新的证书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除外),在已顺延基础上,有效期统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

  三、我市保密资格(资质)现场审查视疫情防控形势适度开展。

  各保密资格(资质)单位要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北京市国家保密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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