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降低审批门槛、精简群众办事申请材料,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构建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等相关精神,日前,市政府审改办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推出131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开展告知承诺制,涉及教育、公安、司法、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应急、广电、体育、金融、医保、药监、气象、消防等15家部门。
符合条件的办事人,可自主选择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或是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比如,以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申请拟任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批事项时,需提交相关任职人员的工作简历和无犯罪记录等材料,今后可以提交告知承诺书代替相关材料。再如,在办理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事项进行备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事项时,需提交的房屋产权和租赁合同等材料,也可以申请告知承诺制办理。
对告知承诺的信息,各相关部门制定措施,做好告知承诺制申请材料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在确保在降低审批门槛的同时,加强信息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相关信用体系建设,切实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努力营造良好、安全的营商和便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