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日期:2024-06-21 19:33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的工作方案》(京政服发〔2019〕11号)的要求,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营业执照、公章、发票一次领取,现征集承接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印章刻制业务的印章企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印章企业接受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委托,对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业务提供刻制公章服务。
二、印章企业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本市公安部门获得从事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或完成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备案,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承诺自接到印章刻制信息后90分钟内完成印章刻制工作并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外服务期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7:30、非法定工作日延时服务期间为除法定节假日外的周六9:00-13:00);
3.每套公章费用300元,包括铜制平纹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
三、合作方式
所有愿意接受征集条件的企业,应在6月24日16:00前,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并签署《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承诺书》,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将与其签订合作协议。
四、征集时间
印章企业在2024年6月21日至6月24日16:00之间提交申请。咨询电话:89150628(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特此通知。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