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布市级精简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机构改革调整后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日期:2018-11-21 15:43:00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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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政府专题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优化本市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11月16日,市政府审改办印发《关于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18〕11号),通过精简和优化办理方式,将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由2298项减少至1121项(包括市级单独实施和市区共同实施事项),其中,直接取消88项,对112项“零办件”和7项列入本市禁限目录的事项实行单列,整合涉及多部门办理的事项由16项精简至3项,整合部门内相近的事项由1176项精简至351项,改为备案事项2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6项,简化优化办理方式62项,将政府部门主动提供服务无需相对人申请的32项事项和不直接面向社会属于政府内部审批和管理的100项事项不再列入事项目录。另有21项由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此次建议取消、改为备案或告知承诺的事项,依照相关程序报请国务院协调处理或提请市人大修订相关规定后予以公布实施。

  在公布精简优化审批服务事项的同时,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一并公布机构改革调整后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保障。

 

  附件1: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清单

    附件2:北京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精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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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zcjd/201811/t20181121_424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