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业法人
  • 社会组织法人
  • 行政机关
  • 非法人企业
  • 其他组织
办理事项
  •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办理时限
线上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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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我们的项目是核准还是备案? 答:建议您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京政发〔2018〕13号)规定,看看您申报的企业投资项目是不是属于上述目录的项目管理范围,如果不在范围内,就是备案项目。
  • 我们的项目能耗很小,还需要做节能登记吗? 答: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 建设单位办理节能审查意见的时间要求? 答: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 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收费么? 答:不收费。
  • 什么项目需要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答: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