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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市场租房补贴资格)
注:审核过程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根据申请家庭授权,通过信息共享,向涉及到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家庭人口、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信息,包括但不限定于户籍、居住证、车辆、婚姻、社救(特困、低保、低收入)、社会保险、住房、个税、公积金、新就业无房人员学历、工商及金融资产信息等。
办理时限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
44个工作日及15日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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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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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本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市场租房补贴、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成员如何认定?
答: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已成年单身子女符合条件也可单独申请。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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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本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市场租房补贴、公租房租金补贴)渠道?
答:1.线上办理渠道:符合申请条件的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可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京通小程序网上申请;
2.线下办理渠道:符合申请条件的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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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居民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出申请后,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等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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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标准?
答: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1人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2人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单居、小或中套型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中或大套型
3人以上 夫妻及子女 中或大套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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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京籍家庭,哪些可以优先配租?
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低保、低收入、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及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优先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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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哪些家庭可以提高补贴档次?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补贴比例低于95%的家庭,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提高租金补贴:
1.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
2.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人员;
3.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
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符合提高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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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将原住房出售或赠与他人的,是否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市场租房补贴、公租房租金补贴)?
答:申请家庭出售或赠与住房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年限须满三年,起始日期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的登记日期(填发日期)或完税时间为准执行。其中赠与他人住房应核算为家庭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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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市场租房补贴、公租房租金补贴)?
答:申请人离婚的,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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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可否申请保障房?
答:在校大学生不得单独提出公租房实物配租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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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可否申请保障房?
答:单位城镇集体(公共)户口是北京市城镇户籍的一种形式,符合准入户籍要求。但外地户籍人口因上学、服兵役、驻京办来京落集体户的,不能作为主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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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外有住房的,是否核定住房面积?
答: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时,申请家庭成员京外住房不计入住房面积核定范围,自有产权住房核定房产净值,申请家庭需出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关于京外住房净值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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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成员购买的商住两用或非住宅类房屋,应如何认定面积和资产?
答:对于商住两用的房屋,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对于规划用途为住宅的,计入房屋面积和资产,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不计入住房面积,计入家庭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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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能否同时拥有公租房、公租房补贴以及市场租房补贴三种资格?
答:可以同时拥有三种资格,其中有公租房资格,才能有公租房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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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人员能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答: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的规定,外省来京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具体申请条件可咨询工作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首都之窗、京通小程序线上渠道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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