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常见问题
-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范围是什么?
答:在海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等重大事项,已经解决或者未开始的不予援助。
-
因专利侵权纠纷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条件?
答:1.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
和具体事实、理由;4.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5.当事人没有就该
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
请求北京市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应符合那些条件?
答:1.专利申请应当采用符合国家知识产权要求的电子申请;2.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应经全体专利申请人同意;3.专利第一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北京市个人;4.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需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5.同一件专利申请只能办理一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
查看更多>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