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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上传)职业史、既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材料,依法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在收齐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诊断结论。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机构查询患者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患者 10 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召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机构查询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立即办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申领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以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立即办理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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