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劳动者
涉及事项
企业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职业健康检查
  • 职业病诊断
  • 职业病鉴定
  • 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工伤待遇申领
个人
  • 职业病诊断
  • 职业病鉴定
事项办理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用人单位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

立即办理
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采取用人单位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出申请,预约检查方式或机构上门检查的方式,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等情况书面告知劳动者。

机构查询
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上传)职业史、既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材料,依法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在收齐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诊断结论。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机构查询
职业病鉴定

患者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患者 10 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召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机构查询
工伤认定

包含工伤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伤残待遇申领、工亡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和工伤辅助器具配置。

立即办理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立即办理
工伤待遇申领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申领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以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立即办理
常见问题
  • 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答: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及健康损害的医疗行为。职业健康检查是劳动者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的资料来源。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健康检查。
  • 目前北京市有几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答:目前北京市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7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 在哪儿能查询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相关信息? 答: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相关信息。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 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2)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 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
    (3)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4)至少具有 1 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5)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6)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7)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上条件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 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信息承担哪些责任? 答: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哪些职责? 答:(1)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2)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3)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
    (4)定期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5)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6)承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吗? 答: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也可以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用人单位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以外出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吗? 答: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以在执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或者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外出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并在北京市卫健委备案注明有外出职业健康检查。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什么时间出具检查结果? 答: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等情况书面告知劳动者。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怎么办? 答: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同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吗? 答: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保存时间应当自劳动者最后一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1)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2)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3)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总结报告和告知材料;
    (4)其他有关材料。
  • 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包括哪些类别的疾病? 答: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12类,共135种疾病。分类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2.职业性皮肤病;3.职业性眼病;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5.职业性化学中毒;6.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8.职业性传染病;9.职业性肿瘤;10.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11.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12.其他职业病。
  •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应该去哪个地区的机构申请诊断? 答:您可以选择以下三地之一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所在地、您的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您目前的经常居住地。
  • 北京市有哪些医院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 答:北京市共有六家医院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分别位于朝阳区、海淀区和门头沟区,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职业病门诊部、应急总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石龙医院。
  • 职业病诊断机构主要依据什么来诊断是不是职业病? 答:诊断机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以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并综合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1. 您的职业史;
    2.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及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情况(例如接触粉尘、噪声、化学物等);
    3.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 您的临床表现(症状、体征);
    5. 辅助检查结果(如胸部影像、肺功能、听力测试等)。
  • 诊断职业病需要多长时间? 答:在您的诊断所需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诊断机构会在收齐全部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诊断结论,并通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领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申请诊断时,我不清楚诊断流程怎么办? 答:您可以到北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业病科门诊就诊,进行疾病检查与认定,同时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以及提供申请职业病诊断的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各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科的接诊医师均会当面告知您职业病诊断流程,并通知用人单位协助您进行职业病诊断。
  • 我不同意“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所做出的诊断,怎么办? 答:当您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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