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体育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的公告》规定,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如下 :
1、潜水赛事活动
2、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
(1)气球赛事活动
(2)飞机赛事活动
(3)超轻型飞机赛事活动
(4)跳伞赛事活动(室内跳伞除外)
(5)滑翔伞赛事活动
(6)动力伞赛事活动
(7)悬挂滑翔翼赛事活动
(8)牵引伞赛事活动
3、登山相关赛事活动
(1)山地越野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线;②有夜间赛程安排;③距离超过42.195千米。)
(2)山地多项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线;②有夜间赛程安排;③需要使用绳索装备、上升/下降器械等专业技术装备;④距离超过42.195千米。)
(3)户外拓展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使用专业技术装备;②设置有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项目。)
4、攀岩相关赛事活动
(1)攀冰赛事活动
(2)攀岩赛事活动
(3)自然岩壁攀岩赛事活动
5、滑雪登山赛事活动
6、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
(1)越野拉力赛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有摩托车组参加;②赛段包含50千米以上的沙地、沙漠地形;③赛段平均海拔高于3000米;④温度高于40摄氏度或低于零下15摄氏度;⑤昼夜温差大于等于20摄氏度。)
(2)公路摩托车赛事活动(注: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本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