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关怀版
当前:北京市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教委
  • 市科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民族宗教委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交通委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应急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审计局
  • 市广电局
  • 市文物局
  • 市体育局
  • 市统计局
  • 市园林绿化局
  • 市金融管理局
  • 市国动办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医保局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市中医局
  • 市药监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文化执法总队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市档案局
  • 市新闻出版局
  • 市电影局
  • 市版权局
  • 市政府侨办
  • 市贸促会
  • 市委编办
  • 市消防救援总队
  • 市保密局
  • 市总工会
  • 市残联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市地震局
  • 市气象局
  • 市烟草专卖局
  •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 北京邮管局
  • 市排水集团
  • 市电力公司
  • 市热力集团
  • 北信基础设施公司
  • 市自来水集团
  • 市燃气集团
  • 北京铁塔公司
  • 副中心管委会
  • 临空区(大兴)管委会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北京海关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北京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保留证明目录

序号 证明名称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备注
1申请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许可或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时,需提交的公安部门出具的驾驶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2)《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市交通委公安部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获取信息,不再需要开具证明
2申请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物品)运输驾驶员或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资格认可时,需提交的公安部门出具的驾驶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2)《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九条;(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市交通委公安部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获取信息,不再需要开具证明
3申请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许可时,需提交的公安部门出具的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市交通委公安部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获取信息,不再需要开具证明
4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申请人,申请民族成份变更时,需提交的公安部门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市民族宗教委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保留办理证明方式同时,推行告知承诺制
5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时,需提交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六条市商务局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保留办理证明方式同时,推行告知承诺制
6典当行申请开设分支机构时,需提交的金融、公安部门开具的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证明《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市金融监管局金融、公安部门保留办理证明方式同时,推行告知承诺制
上一页
123456. . .8
下一页共8页,到第确定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