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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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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条件 | 《出版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网络出版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十一条:申请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第十六条: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变更《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许可登记事项、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的,应依据本规定第十一条办理审批手续,并应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65;(010)8915003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一层A区16、17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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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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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39101004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0044N2000139101004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0044N2000139101004A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55569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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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现场提交材料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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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出版服务机构变更名称 | |||||||||
(一) |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变更请示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主送单位为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正文应载明出版单位名称以及拟申请事项内容、申请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主送单位为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正文应载明出版单位名称以及拟申请事项内容、申请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二)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2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证照需在有效期内【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机关法人资质文件【展开】 |
或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2份;副本复印件2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证照需在有效期内【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
(三) | 域名注册证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 证书不能过期; (2) 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一致。 (3) 相关材料在有限期内,原件仅供现场查验,所属关系一一对应;【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副本)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2份;副本复印件2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在有效期内【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五) |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业务范围材料目录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勾选变更事项类型;2.按实际提交情况勾选;3.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二、网络出版服务机构变更业务范围 | |||||||||
(一) |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变更请示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主送单位为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正文应载明出版单位名称以及拟申请事项内容、申请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二)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2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符合相关规定【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或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2份;副本复印件2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在有效期内【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
(三) | 域名注册证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 证书不能过期; (2) 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一致。 (3) 相关材料在有限期内,原件仅供现场查验,所属关系一一对应;【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副本)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2份;副本复印件2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在有效期内【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五)、出版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 |||||||||
1 | (编辑出版人员)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专业人员至少8人,其中出版专业不少于4人;在这8人中,中级以上不少于3人,其中出版专业不少于2人;由国家或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颁发的出版专业(职称)资格证;原件仅供现场查验【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2 | (编辑出版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2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正反面统一印在A4纸的一页【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3 | 国家或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主办的上一年度的培训登记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资格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2)国家或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主办的上一年度的培训登记材料;【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出版编辑人员上一年度培训学时每人应达到90小时以上【展开】 |
4 | 人员简历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简历中工作经历截止到申请设立的时间、目前所在的公司(申请公司)【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六) | 网络出版服务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可行性论证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 论证变更业务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 申请单位盖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论证变更业务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展开】 |
(七) |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业务范围材料目录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勾选变更事项类型;2.按实际提交情况勾选;3.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三、网络出版服务机构变更地址(即时办理) | |||||||||
(一) | 网络出版服务机构变更项目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官网下载填写完整,按表格要求盖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二) | 营业执照(副本)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副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证照需在有效期内【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三)、新的办公地址房屋产权证 | |||||||||
1 | 新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2 | 新办公地址房屋租赁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正本复印件1份;副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在有效期内【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四、网络出版服务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即时办理) | |||||||||
(一) | 网络出版服务机构变更项目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官网下载填写完整,按表格要求盖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二) | 营业执照(副本)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副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证照需在有效期内【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三)、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文件等 | |||||||||
1 | 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全体股东签字并盖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或法定代表人任免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全体股东签字并盖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 |||||||||
1 |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正反面统一印在A4纸的一页;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2 | 原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正反面统一印在A4纸的一页;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正本复印件1份;副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正、副本原件【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五、注销登记或续期 | |||||||||
(一)、注销登记 | |||||||||
1 | 注销网络出版服务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申请单位提交注销网络出版服务申请书,并说明理由; (2)申请单位盖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2 | 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证件原件【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二)、申请续期 | |||||||||
1、除设立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审批材料外,需提供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副本)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2份;副本复印件2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申请单位提交延期网络出版服务申请书,并说明理由; (2)申请单位盖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
2、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超期三个月,还需提供 | |||||||||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关于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续期的整改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超期原因及整改方案; (2)申请单位盖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
六、中止网络出版服务备案 | |||||||||
(一) | 中止网络出版服务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 申请单位提交中止网络出版服务申请书,并说明理由和期限; (2) 申请单位盖公章;【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副本)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2份;副本复印件2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在有效期内【展开】 | 《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如果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合格退回补充材料 |
审查标准 初审申请材料: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当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字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材料是否齐全【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6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国家新闻出版署工作人员终审,无问题准予变更 |
审查标准 一、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二)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三)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配,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二、其他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以上所列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三)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四)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的其他条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4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副本)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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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样例.jpg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副本)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副本)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样例_02_副本.jpg |
有效时间 | 五年 |
无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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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出版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第34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二条: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七条: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变更名称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七十二条:行政法规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进口、发行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接受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出版物的管理办法、订户订购境外出版物的管理办法、网络出版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展开】 |
【行政法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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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务院令第29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展开】 |
【部门规章】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 |
制定机关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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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变更《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许可登记事项、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的,应依据本规定第十一条办理审批手续,并应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一条:申请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什么是网络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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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伴随着因特网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电子出版形式。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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