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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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一、申请材料齐全完整,要求签字及加盖公章的须签字、盖章。 二、申请查询登记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材料,具体见材料目录: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根据工作需要依法查询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登记档案,查询人员应当出具所在机关公函或者相关文书,以及本人的有效工作证件。(来源:《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查询(公检法查询)材料目录: 1.查询人工作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 2.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8:30-17:30(8:30-9:00,17:00-17:30需预约); 周六上午8:30-12:30(8:30-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现场查档咨询电话:(010)1161661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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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663498E211202400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根据经营主体登记所属机关进行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查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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