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0
11110000000027174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
111100000000271742211104602000000
1111000000002717422111046020000
0
0
0
2
0dd292f8-d1f7-4905-a789-3cafc1a8bf8c
2
10
市药监局
110000000000
111046020000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1.申报事项正确; 2.申请表填写正确、完整、规范,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3.证明性文件齐全、有效; 4.电子及纸质版申报资料项目、份数齐全,体例格式规范,符合要求; 5.申请人具备相应的申报资质。
{"IS_ITEM_EXTEND":"0","LCT_DOC_ID":"f6338074-6b76-43d2-94c9-94a1961a2c24","MAIN_ROWGUID":"cbd2e484-5899-4c97-9375-6c4014758237","YWBLX_ROWGUID":"0b15aec7-daa3-4c1f-a19c-598dd77a2a08","DATA_FLAG":"","DEPARTMENT_CODE":"46","TASK_SAMLL_VERSION":"","SUB_ROWGUID":"6107b811-edaa-4990-8355-95ea3f9f4770","LCT_DOC_NAME":"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流程图.jpg","YWBLX_ID":"8b388dba-d14d-4661-85c9-02a06d612325","DEPTTYPE":"1","VERSION":"20260116","HAVE_RESULT_FLAG":"1"}
2
2^3^4^5^9
https://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000027174_04&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3A%2F%2Fxzsp.yjj.beijing.gov.cn%3A8088%2Fssologin%3FmatterCode%3D1111000000002717422111046020000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自资料接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超过30个自然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资料接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超过30个自然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1.申报事项正确; 2.申请表填写正确、完整、规范,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3.证明性文件齐全、有效; 4.电子及纸质版申报资料项目、份数齐全,体例格式规范,符合要求; 5.申请人具备相应的申报资质。
办理时间和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15029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11104602000000 进驻大厅类型
委托部门 中介服务
办理项行使层级 物流快递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特定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该事项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申请材料总要求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申请人申请终止实施行政许可的,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终止申请书一份(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许可事项受理编号、申请终止的理由等),办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申请材料总要求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申请人申请终止实施行政许可的,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终止申请书一份(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许可事项受理编号、申请终止的理由等),办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