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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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一)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 (二)申请材料的原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按要求盖章。 (三)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管理的意见》(水防〔2024〕300号),水利部和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蓄滞洪区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1.国家级蓄滞洪区规划安全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2.市级蓄滞洪区(宋庄蓄滞洪区、西郊雨洪调蓄工程、玉渊潭蓄滞洪区、温榆河公园蓄滞洪区、南海子蓄滞洪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其他区级蓄滞洪区的非防洪建设项目,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5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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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000119103005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技术审查 |
| 行使内容 | 国家级蓄滞洪区规划安全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市级蓄滞洪区(宋庄蓄滞洪区、西郊雨洪调蓄工程、玉渊潭蓄滞洪区、温榆河公园蓄滞洪区、南海子蓄滞洪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区级蓄滞洪区的非防洪建设项目,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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