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地球站设置、使用许可注销申请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即办件
11110000693225666K2000107131004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市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30(工作日)
1(工作日)
网上预约,电话预约:(010)89150001
不收费
是
是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法定机关
市级
无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市注销设置、使用除“卫星测控(导航)站、卫星关口站、卫星国际专线地球站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无线电台(站)”以外的其他卫星地球站审批和许可工作。注销设置、使用卫星测控(导航)站、卫星关口站、卫星国际专线地球站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无线电台(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许可。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形式审查符合要求。
办理结果:材料接收通知书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卫星地球站书面注销申请要素齐全,加盖单位公章;交回的无线电台执照真实有效;已缴清截至注销之日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卫星地球站书面注销申请要素齐全,加盖单位公章;交回的无线电台执照真实有效;已缴清截至注销之日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办理结果:卫星地球站注销通知书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制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卫星地球站注销通知书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一、卫星地球站注销申请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
其他要求:1.写明注销原因; 2.写明卫星地球站执照编号、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 3.写明注销前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已缴纳完成; 4.承诺注销后及时拆除卫星地球站及天线等附属设备; 5.注销申请结尾处填写落款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拟注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卫星地球站)原件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
其他要求:无线电台执照真实有效,执照载明的台(站)设置使用人同注销申请提出人一致。
三、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请材料需完整、真实、有效,符合审核要点要求,卫星地球站书面注销申请要素齐全,加盖单位公章;交回的无线电台执照真实有效;已缴清截至注销之日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不收费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1993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发布 2016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七条: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但设置、使用下列无线电台(站)的除外:(一)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二)单收无线电台(站);(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台(站)。
第三十条:设置、使用有固定台址的无线电台(站),由无线电台(站)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设置、使用没有固定台址的无线电台,由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
设置、使用空间无线电台、卫星测控(导航)站、卫星关口站、卫星国际专线地球站、15瓦以上的短波无线电台(站)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无线电台(站),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
1.问:频率使用有效期多长时间?
答:根据情况频率使用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到期后根据需要可申请延期。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