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663498E2110224290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处罚的行为 | 对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人员未经过有关专业组织或机构进行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美容美发经营者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美容美发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令其限期改正;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告。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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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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