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9209E2110609010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司法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司法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强制/检查结果名称 | 行政检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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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部门规章】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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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司法部令第10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对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公证员及其所在公证机构说明有关情况,调阅相关材料和公证档案,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公证员及其所在公证机构不得拒绝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谎报、隐匿、伪造、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