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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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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申请审定的品种应当符合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要求。(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 2.材料齐备,内容完整。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4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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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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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0132015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11013201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110132015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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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由国家林业局确定的主要林木,其品种可以申请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但仅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区域试验的,应当申请省级审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其品种应当申请省级审定。 同一林木品种不能同时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审定。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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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北京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核意见”已填写“同意”并盖章。 2.申请人签字盖章清楚。 3.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展开】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十条 提出林木品种审定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向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一)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表。【展开】 | 北京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申请材料【展开】 |
二 | 林木品种选育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内容应当包括: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过程、区域试验规模与结果、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品种特性、繁殖栽培技术要点、主要缺陷、主要用途、抗性、适宜种植范围等,同时提出拟定的品种名称;以品质、特殊使用价值等作为主要申报理由的,应当对品质、特殊使用价值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检测数据。【展开】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十条 提出林木品种审定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向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二)林木品种选育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过程、区域试验规模与结果、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品种特性、繁殖栽培技术要点、主要缺陷、主要用途、抗性、适宜种植范围等,同时提出拟定的品种名称;以品质、特殊使用价值等作为主要申报理由的,应当对品质、特殊使用价值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检测数据。【展开】 | 【展开】 |
三 | 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叶、茎、根、花、果实、种子、整株植物、试验林分的图像资料或者图谱。【展开】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十条 提出林木品种审定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向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五)林木品种特征(叶、茎、根、花、果实、种子、整株植物、试验林分)的图像资料或者图谱。【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接件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无遗漏;2.申请人签字盖章清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审核通过发放受理通知书,不通过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1.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无遗漏;2.申请人签字盖章清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专家评审 (不计时限环节) |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 专家评审意见 | |
审查标准 1.经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2.优良种源区的优良林分或者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 3.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 4.引种驯化成功的树种及其优良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6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 | 决定意见 |
审查标准 1.经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2.优良种源区的优良林分或者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 3.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 4.引种驯化成功的树种及其优良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1、林木良种证书 1-1、林木良种证书 |
发证 | 4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林木良种证书 2、林木良种证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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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林木良种证书 | |
结果名称 | 林木良种证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林木良种证书(正本)(结果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林木良种证书 | |
结果名称 | 林木良种证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林木良种证书(副本)(结果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五条,第一项,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到政务中心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人员身份有要求吗? |
---|
原则是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申报单位人员(持工作证或介绍信确认身份),建设单位或申报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安排人员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前来办理,但提供申报资料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申报单位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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