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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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报内容符合有效期限规定、符合相关规划和相关地方法规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申报审批对象符合有关规定。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703;(010)8915024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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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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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0132020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11013202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110132020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703;(010)8915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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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市级审批利用市属国有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区级审批利用区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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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拟设立市级森林公园的区域位置、规划面积、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公园由多个独立区域组成的,需分别描述各区域的面积、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2)拟设立市级森林公园的景观资源特色和重要森林风景资源概况;(3)拟设立市级森林公园近年来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概况;(4)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5)是否同意设立该市级森林公园。(6)有关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通讯地址。)【展开】 |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展开】 | 申请文件由所在区(县)园林绿化部门提交,内容包括:(1)拟设立市级森林公园的区域位置、规划面积、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公园由多个独立区域组成的,需分别描述各区域的面积、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2)拟设立市级森林公园的景观资源特色和重要森林风景资源概况;(3)拟设立市级森林公园近年来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概况;(4)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5)是否同意设立该市级森林公园。(6)有关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通讯地址。【展开】 |
二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可关联电子证照,支持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的法人资质【展开】 |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可关联电子证照,支持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不涉及 | 居民身份证【展开】 |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
三 | 拟开发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拟开发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展开】 |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展开】 | (1)封面(2)基本情况(3)自然地理和社会基本情况(4)森林风景资源调查(5)区域环境质量检测(6)旅游开发条件调查(7)森林风景资源质量评价(8)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9)图纸(10)植物资源调查报告【展开】 |
四 | 权属确认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权属确认材料【展开】 |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展开】 | (1)林权证或土地证复印件。如申请人依法所有或使用的林(土)地因故未能发证,应提供相应的书面确认材料原件。 (2)申请人与其他权利人签订的书面协议,以及相应的权属确认材料复印件。【展开】 |
五 | 经营管理机构的说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包括经营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和职责说明等【展开】 |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展开】 | 包括经营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和职责说明等。【展开】 |
六 | 拟开发旅游项目的开发规划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拟开发旅游项目的开发规划【展开】 |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展开】 | 同时提供电子版【展开】 |
七 | 森林资源保护方案及评估意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1.方案真实有效; 2.建设单位签章。【展开】 |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展开】 | 同时提供电子版,内容包含:①一般性保护;②重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③植物及动物资源保护;④防灾规划;⑤安全保障。【展开】 |
八 | 同级规划、环保等部门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不涉及 | 1.建设单位签章; 2.相关意见文件在有效期内【展开】 |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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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接件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报内容符合有效期限规定、符合相关规划和相关地方法规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申报审批对象符合有关规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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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进驻部门人员 | 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报内容符合有效期限规定、符合相关规划和相关地方法规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申报审批对象符合有关规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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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 | 行政批复 |
审查标准 经现场勘查,给予决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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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0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1、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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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无
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 | |
结果名称 | 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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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结果样本.docx |
有效时间 | 两年 |
无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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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根据2018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决定》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持林权证书、开发规划、保护森林资源方案及其评估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到政务中心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人员身份有要求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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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是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申报单位人员(持工作证或介绍信确认身份),建设单位或申报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安排人员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前来办理,但提供申报资料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申报单位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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